2006-11-29

最大的殘忍?亦或寬容?

曾經有人跟我說過一個理論
當你很恨一個人或很不爽某人時 你不要去詛咒他或謾罵他
因為你正在做的 是減輕他的罪孽...

當你被受到不平等的對待時,你很恨他
當你被小人刺傷時,你很不爽他,
你可能會很生氣很傷心的詛咒他、罵他

但是,這時候,你卻是在無形之中,增加了自己的業障,你在罵他詛咒他的同時,卻也造了口孽
將他身上的罪孽分擔到了自己身上。
所以,對待你討厭的人,最大的殘忍,就是不罵他不詛咒他,讓他自己承擔自己所犯的錯。

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,
但,這是對他殘忍,還是對他寬容?

恨 憤怒,放在心裡,也是會生病的,
一切,還是要歸於放下吧。


好像在寫禪語..............


不知所云,

但想說的是
雖然可能造成罪孽,
但對於傷害我朋友的人,我還是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他!!!

2006-11-07

痛。

原來我
並沒有忘記
那種痛。


我以為,我已經忘記,我以為,傷痛總會抹去

原來,心裡深處對愛情最深的恐懼,還是永遠不能逝去。

人心那麼可怕,說變就變,
心變了,句句只剩無情,
美麗的諾言,成了最殘忍的利器。

我開始沒有

繼續下去的勇氣.....。

2006-11-04

忘不了。

失戀後,我們總愛問:我怎樣可以忘記他?
我很想忘記他,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。


如果沒法忘記他,那就不要忘記好了。
為什麼要那麼痛苦的去忘記一個人?


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。
現在,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。
請問,你想到的是什麼?
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。



你越想努力去忘記,你越是無法忘記。
仍然愛著他,忘不掉他,是理所當然的事,不必覺得慚愧。


有些人明明忘不了,卻自欺欺人說:我已經忘了他了。
然而,只要一提起他,她就無法控制自己。


有一天,你會忘記他的。
真正的忘記,是不需要努力的。
有一天,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,
扭開音響聽自己喜歡的音樂,
你忽然想起,啊,原來你愛過這個人,
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,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。
這就是忘記。



有一天,別人提起某某,
你才猛地想起,你曾經愛過這個人,
現在已經不記得了。
這就是忘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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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從一個朋友的網誌上看到的文章,

愛一個人,忘一個人,何嘗容易,又何嘗困難?
時間,一切都是時間堆積起來的...

失去的痛,無法用言語說明,無法接受任何安慰,
當一切過去後,有一天,一定會有這一天的到來,你會笑著說,天空好藍。


所以失戀的朋友們,你們可以難過,可以哭泣,可以逃避,
但千萬不要放棄相信,相信你可以忘記.....相信你可以再說愛。